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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力资源行业干货 关于竞业限制常见疑问,一文看懂

关于竞业限制常见疑问,一文看懂

发布时间:2023/10/20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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摄图:思晨

朋友做招聘,花了1个多月的时间,终于找到一位合适的人选。

没想到的是,入职前夕,那位候选人告诉她:

因为办理离职手续时不小心透露了下家,他被前东家警告因两家存在竞争关系,如继续入职,将按违反竞业协议追究责任。这下,让他有些进退两难。

话说回来,哪种情况才算违反竞业协议?竞业限制主要适用于哪些人?是否适用于全员?竞业是否有时间限制?如果违反竞业协议,需要支付的赔偿金又是怎么算的?大家在签署竞业协议时,需要注意哪些?

如果你对此也有疑问,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下。


01
哪种情况属于违反竞业协议?


其实竞业限制的出发点在于防止核心人员离职后,将原单位的商业机密或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被运用到新单位,从而与原单位形成不正当竞争,损害其权益。

虽然是否违反竞业限制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,但它往往和以下3个要素有关:竞业限制约定和履约 身份权重 同业履职。

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第24条第2款:

如果劳动双方此前有签署竞业协议,双方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,有责任履行竞业协议的人员,到与此前所在单位生产或经营同类产品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,或自己开业生产或经营同类产品、从事同类业务,就可能违反竞业限制,同时面临相应的违约金。


02
竞业限制适用于哪些人?


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第24条第1款:竞业限制并非适用于全员,而主要适用于高管或高密人员。比如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、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。

目前适用范围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,具有一定的笼统性,只有一个小前提:约定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。

而在现有的司法实践中,竞业限制适用人员是否匹配,主要通过其与商业秘密、知识产权、核心技术等的关联性以及职位职级来判断。

不过根据《公司法》对“高级管理人员”范围的限定,高级管理者的判定相对具体,主要指向公司的经理、副经理、财务负责人、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相关人员。


03
竞业期限有没时间要求?


有。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第24条:竞业限制有明确的期限,最多不超过2年

但签署了竞业限制的用人单位,竞业期限未必都按2年算。具体期限一般由双方约定,长则2年,短则数月。

而且,如果用人单位因自身原因,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3个月没有支付竞业补偿,个人是可以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。

具体可参考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(一)第38条。


04
 个人竞业履约,单位补偿金怎么算?


正常情况下,个人离职后履行了竞业限制,单位给到的补偿金会按双方此前约定的条款计算。

如果没有约定补偿细节,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(一)》第36条:

一般按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30%按月支付经济补偿。月平均工资的30%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,按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。

05
个人违反竞业协议,赔偿金怎么算?


目前,竞业限制相关法律条款中,并没有对违约赔偿做明确的规定。

一般情况下,如果双方此前签署了竞业协议,离职后,在竞业期限内,前单位也有按约定每月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。当个人违反竞业限制约定,去到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工作时,具体的违约金,双方有约定的,从其约定

在现有的司法案例中,个人如果违反竞业协议,不仅要退回此前单位给的竞业补偿,还需另外支付离职前12个月工资总额的数倍。

不过,如果个人离职后,原单位自行解除了个人履行竞业限制的义务,或者在竞业限制期限内,原单位并没有按月给到相应的经济补偿,个人据此合法解除竞业限制约定(签署协议时双方约定“单位未支付竞业补偿,其限制条款对劳动者不再具有约束力”,则不需要支付违约金。


06
签署竞业协议时要注意哪些?

鉴于竞业限制补偿标准普遍较低,但违约需要支付的赔偿却很高,签署竞业协议时,以下几点要注意:

1.不属于竞业限制适用人员,尽量别签。

2.签署时充分了解和评估协议内容后再签,避免盲目随意。

3.有签署竞业协议,再就业时尽量避开有竞争关系的单位。

以上就是今天的内容,希望有用~

备注:参考上海人社、武汉洪山法院、工人日报等,仅做分享,更多请咨询官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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